海城市公安局
为全面启动第二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市公安局以交通管理创城行业标准为尺子,以交通管理创城重点任务为内容,以解决交通管理创城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行动中,市公安局举全局之力,覆全城区域,集中优势警力,屯警城区路段,定岗定位定责,全面管控交通,决心向市委、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为有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崔京任总指挥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指挥部,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分兵把守、各负其责,认真完成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整治任务。全局各警种整合警力,投入城区主次干道、支路、区域等187处。
在集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整治统一行动中,按照“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礼让行人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的标准要求,重点抓好六项专项工作任务。疏导行人文明行走,区段巡管岗位民警负责疏导市民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步行靠右侧走人行道,过街遵守信号走斑马线,制止行人翻越隔离护栏、乱穿马路、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管理车辆遵章行驶,区段巡管岗位民警负责纠违工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靠、乱调头、逆向行驶、压双黄线、越线行驶、越线停车、非让行斑马线、闯红灯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违,移交区域路段交警处理;注重交通宣传教育,区段巡管岗位民警负责宣教工作,对行人过街的不文明行为要耐心宣传教育,倡导交通文明;对机动车驾驶员要提示安全驾驶、守法驾驶、文明礼让、文明停靠;组织路口交通疏导,斑马线岗位民警负责辖区路段斑马线及灯控路口区域交通疏导工作,引导过街行人行走斑马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保证车辆及行人通行顺畅;维护公交站点秩序,公交站点岗位民警负责维护公交站点秩序,及时清理私家车及其他车辆挤占公交站点,保证公交车进站停靠有位、有序;管理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车辆停放岗位民警负责除“一街两路”两侧禁停外的其他街路两侧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保证车辆单排顺向有序停放,出租车即停即走。 (海城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