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市卫生监督所按照科学分解、合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的原则,把创城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积极对辖区内的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取得明显成效。
为确保创建目标按期完成,市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王家宇所长为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并下发《海城市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相应组织和制度。并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各类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打击了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美容院、牙社、药店、按摩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及借助各种虚假广告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据了解,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所监管的各类场所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该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城区主干道、繁华商业街、人口密集区、城区主次干道周边的经营性场所进行归类并全面督查。在工作中,执法人员把日常化、精细化监督管理的理念渗透到监督执法的每个环节,着眼于工作细节,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按照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在检查中,针对创城工作中经营性公共场所暴露出的管理和卫生工作缺陷,市卫生监督所逐店予以规范。
到目前为止,执法人员已对200余户经营性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持证单位各项卫生制度落实情况较好,“五病”调离率100%,持证单位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完成较好。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市区内所有学校周边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情况,执业人员资格,是否超出许可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等内容,重点对医疗机构是否有非法开展妇科、人流药流、性病等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开展了检查,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稽查工作。 (海城市报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