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电动车进行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遏制新型电动车无序行驶的乱象,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7月26日开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一街两路”对新型电动车进行限时限行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此次的限行路段为永安路、中街南路、海州大街,从7月26日7:00到19:00,禁止新型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但可以横穿过禁行路段。同时,市区内禁止营运性载客三轮、四轮电动车通行,新型电动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闯红灯、违法调头、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停靠,严禁占道停车、侵占盲道、无序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此之前,交通管理大队已经通过媒体等方式对限时限行规定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宣传,对于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交管大队将对车辆进行查扣,对车主以说服教育为主。针对妨碍交通民警执法等违法行为,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海城市报 矣晓鸣 范杰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