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重于泰山。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很好地担负起12万师生的安全重任,市教育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实现了安全工作管理高效化、安全干部队伍专业化、安全知识教育系统化、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安全演练职业化,营造出学校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切实保障了师生安全,规范了管理环境,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平安。
落实责任奠定安全基础
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时刻都不能放松。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在进一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任务的基础上,细化、分解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每年与各学校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坚持学校安全工作月例会制度,几年来,传达落实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防震、防火等文件50余份。
突出重点实施安全保障
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在预防。市教育局十分重视对各中小学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查,强化监督,重点从学生集体活动场所、学生公寓、食堂、交通等方面查找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连续九年春节,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市学校进行突击检查;每年9月初,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学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针对秋冬季节变化,加强师生对用火、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的教育,开展了对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规范用火、用电行为,杜绝学生在寝室内私自使用电器。针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问题,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车辆运载学生行为。重点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协同气象局对全市学校防雷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协同食药监局对学生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在重要的时间节点,比如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及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组织全市学校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教育筑牢安全堡垒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市教育局坚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养师生安全意识相结合,加强安全管理与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加强安全演练与提高应急能力相结合,开展安全、法制、卫生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水平。
组织各中小学每年围绕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13个方面开展教育活动16次;指导学校上好安全课,做到教材、师资、课时、教研、考核“五落实”。指导学校利用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增强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每年就交通、防溺水等内容下发“致家长一封信”4封。指导各学校形成完备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学校应急演练36次。其中,每年5月份,协同市地震观测站深入我市7所高中,37所初中及29所中心校,对学校疏散演练进行全程指导。将学校组织教职工安全学习工作纳入学校年终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学校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教育系统连续9年实现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市教育局连年荣获“鞍山市中小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海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殊荣。市教育局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共筑安全之堤,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基础,为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积极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海城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