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宣传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收尾工作,不断掀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高潮,市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当天,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永安环岛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站,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向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单。此次活动的开展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参与,参加活动的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对前来咨询法律知识的市民给予热情详细地解答。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维权意识,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起到了助推作用。(范杰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