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了解到,为创建文明城市,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市教育局制定了《海城市教育系统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以依法加强教育公共场所控烟的监管和教育,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据了解,根据实施方案,全市教育系统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的室内区域;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教育局机关会议室、办公室以及共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同时,教育局成立了海城市教育系统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查,并要求各学校及单位须建立本单位的控烟工作组,依据实施方案,完善本单位控烟工作方案和制度,将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校园建设、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组室评选等工作相结合,并建立起劝阻吸烟制度、奖惩制度等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另外,根据要求,全市各学校须做到在控烟场所禁止摆放烟具,在禁烟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并通过升旗仪式、健康教育课、班团队活动、分发告家长书等活动途径,对师生、教职员工及家长进行集中宣传,提倡“不吸烟、不敬烟、不接烟”。
为加强监督监管,教育局专门设立控烟监督电话:3194016,接受社会举报。对于控烟执行不力、屡查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千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