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志愿服务协会开展志愿服务《慈善法》培训
海城市志愿服务协会开展志愿服务《慈善法》培训
为提高社会志愿者对慈善法的认识和领会,更好的推动慈善事业、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10月22日,海城市志愿服务协会面向全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组织开展了慈善法专题培训班。史丽霞会长会前做了动员讲话。
此次培训邀请了海城郭明义心理咨询团队志愿者、辽宁日泽律师事务所罗景龙律师做主讲老师。来自南台筑梦、残疾人爱心服务站、军嫂爱心小屋、鞍山蓝天救援队、绿舟团队、海城龙商会、海城正能量、种子团队、向日葵团队、爱在行动、圆梦团队、阳光90、心理咨询团队、户外环保团队、悦华烛、安利志愿者、雷锋车队等爱心团队的91名志愿者出席培训。
罗律师对慈善法与志愿服务的关系有独到的见解。围绕慈善服务理念和志愿服务理念的关系、慈善法的文本解读和创新亮点分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授课,加深了大家对慈善法的内涵精髓及重要条款的认知理解。
据悉,《慈善法》的出台基于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是适应现代慈善快速发展和人民热切期待的需要。本法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立足国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多次修改讨论,形成了内容丰富、实操性强的12章112条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