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鞍山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创建活动已经结束,我市共有7所中小学被授予书法教育基地校称号。
据了解,此次鞍山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基地校创建活动按照《鞍山市中小学书法教育进校园实施方案》为基础,经专家组初审和筛选后,在鞍山地区评选出50所书法教育基地校,其中,我市共有耿庄中学、第二中学、第四中学、海州管理区前进小学、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牌楼镇中心小学、兴海中心小学7所学校获评。
从去年9月开始,全市中小学开始按照鞍山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根据《鞍山市中小学书法教育进校园实施方案》开展校园书法教育,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利用综合实践及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结合语文教学,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写字)课,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要安排1课时进行毛笔字学习,初中阶段七至九年级依托校本课程、地方教材和综合实践活动课安排一定课时开展书法教育,同时,部分学校还创建了书法社团,通过开展书法比赛、书法展览、观摩互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激发学生的写字、练字热情,做到书法教育进课表、进课堂,把书法教育融入校园文化,融入教育教学中去,切实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学生审美情趣,提升学生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今后,各中小学还将建设专门的书法教室,并确保学生有更多时间进行书法练习和接受指导。通过合理安排时间,强化学生书法练习,提高书写能力,自觉养成良好书写习惯。另外,在日常书法教学之余,各学校还将广泛开展中华文化传统教育,把书法融入传统文化教育中来。
此外,为确保书法教育取得实效,今后还将把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考核评估标准,并把学生汉字书写能力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对学校、学生客观评价,调动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积极性。同时,为提升学生汉字书写能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语文考试中将设置汉字书写能力测试项目,占总分值的5%左右;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试题,分值为2到5分。 (海城市报 鲍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