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劳动模范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婷
“刘院长,我要你帮我仲裁。”
“请坐,慢慢说,别着急!”
近年来,我市很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职工往往还未立案,便直接慕名来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靠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勤学好思勇于创新的精神,从不懈怠的积极担当,刘婷成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领域的“领头雁”、躬耕为民的好模范。
咬定“学”字不放松
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干好工作,努力学习、提升能力是关键。劳动仲裁是一门“专业活”,不仅政策方针要及时了解,而且法律法规要跟进学习,娴熟于胸。作为仲裁院院长,刘婷以学和写为重点,把学习和总结当作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仲裁业务能力的金钥匙。九年来,劳动政策法规不断更迭,她坚持仲裁业务知识重点学,劳动合同法等新法新规跟紧学,疑难案件与领导同事讨论学,以学增才识、增见识。
为保证案件调解和裁决不出现偏差,不出现错案,刘婷在虚心向书本学习的同时,还向有经验的专家、法官请教。有时上班忙碌办案,无暇学习,就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甚至早上班和晚下班时间学。在她的示范带领下,同事比学赶超,学习蔚然成风,多名同志成为业务骨干,成为仲裁工作的行家里手。
牢记“干”字出真知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干,是一杆标尺,是此岸通向彼岸的桥梁,是办好劳动仲裁案件的华山之路,要干出实绩、干出真知。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核心环节”和主要业务。刘婷在劳动仲裁岗位上爱岗敬业,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不断摸索,总结办案规律,特别是在面临用人单位经济形势下滑的情况下,她提倡人性化办案,调解为主。除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组织双方调解外,在结案前,她再次调解,促成多起争议圆满解决。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她采取主动约谈、上门座谈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并预防劳动争议再次发生。此外,她还积极开展“千街万企行”活动,深入企业、深入镇区街道一线提供劳动法律公益服务,进一步深化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自任仲裁院院长以来,刘婷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万余件,涉案金额2亿余元,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海城地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社会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的处理中,她顶着巨大压力,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对案情反复琢磨研究,做到办案时备足功课,确保案件妥善处理。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得到了当事人好评,并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表扬信。
常持“情”字待百姓
感人心者,莫乎于情。在别人眼里看来,劳动仲裁工作接待的都是申请人,涉及的问题都是闹心事,有的甚至纠缠不休,是憋气上火的工作。但刘婷却坚持对当事人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以女性特有的细心与温情,用爱心疏导、用热心感化、用细心落实,用公心办案,帮助当事人及时解开“心疙瘩”和“怄气包”。
一起案件中,一方是一位女职工因请病假被开除而愤怒哭诉,另一方是因管理不善导致 “泡病假”成风,完不成订单而上火的私企老板。本来这起案件在适用法律上非常简单,在医疗期内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是非法的,也有明确的赔偿标准,一裁了之是最省事的,但刘婷没有这样做。她认为,案件虽小,但双方矛盾较大,简单处理无益于消解矛盾和维护双方的权益。在掌握企业管理缺陷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后,她耐心地向企业解释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指出了企业在病假管理方面的不足,并向企业提供劳动用工风险控制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降低用工风险。她的处置办法,不仅让双方握手言和,也为企业下一步工作找到了办法。还有一次办案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做出了一些危险行为,在面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时,她顶住巨大压力和内心的委屈,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最终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之后,她更是尽心尽力,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劳动仲裁事业不断在发展,作为一名肩负责任的共产党员,一名心系群众、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仲裁员,刘婷一直用自己的一片真情,温暖着他人的心。 (海城市报 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