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40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召开
5月12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在市总工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全市创城工作,对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凝聚合力,推动我市创城工作提档升级,迈上新台阶。市委书记孙巨先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闻然对我市创城工作做出总结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晓皙,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委宣传部长刘安悦出席会议。会议对去年创城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我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开发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综合办主任,各镇区、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宣传委员,社区主任、各级文明村书记,部分企业、宾馆、学校、医院、酒店、超市、旅行社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李淑玲主持。
会上,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委宣传部长刘安悦宣读了2015年度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创城责任单位代表市综合执法局和海州管理区做了表态发言。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闻然对我市2015年度创城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说,去年是我市创城工作的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强力推进下,在全市上下特别是相关部门和镇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创城工作开局良好,初见成效,在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中,海城全省第一、全国居前。过去一年的创城推进工作,呈现四个特点:创城工作渐成共识,创城为民、创城惠民思想深入人心,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城市功能加快完善,城市规划与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实现突破,五大专项整治成效显著,软环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文明创建活动精彩纷呈,群众文明意识明显提升。对于今年的创城工作,闻然提出,围绕三年实现创城的目标,今年创城工作总的想法是:牢固树立创城为民、创城惠民的理念,围绕“五整治、三推进、一提升”重点任务,在巩固去年创城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创城考核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在补齐硬件短板,建立长效机制,根本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实现我市创城工作的全面上台阶。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围绕一个目标。基础材料审核“不丢分、得高分、争满分”;实地考察90%以上场所达到A级标准;问卷调查力争市民的知晓率、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特色指标加分19项,力争有5项得到加分;负面清单30项,不能出现扣分问题,在中央文明办年度测评中要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二、明确一个清单。制定相关部门和镇区创城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要底数清,任务明,定性定量,形成创城达标的硬性工作任务。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围绕创城任务层层落实。要明确完成任务的目标、时限和标准,便于年终进行定性定量考核。三、抓好三项工作。抓好城乡建设,在城市建设、城镇建设、村屯建设、生态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抓好城市管理,继续深入推进环境卫生秩序、交通秩序、商贸秩序、“城市三乱”、文化娱乐秩序、窗口服务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树立城市文明新形象。抓好文明创建,注重强化核心价值观引导、道德素质引导和强化精神文明引导。
闻然代市长在讲话中针对创城工作的各项任务提出了具体措施、目标和要求。
市委书记孙巨先作重要讲话,就深化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强化认识,进一步认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现实意义
巨先书记说,这次创城工作会议是我们对创城认识的一次再提升、工作的一次再动员、责任的一次再落实。创城工作不是单纯的争荣誉,而是要通过创城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建设水平、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其一,创城是提升城市管理的好载体。通过创城工作可以将政府、社会和百姓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城市管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百姓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城市向现代化方向快速发展。其二,创城是百姓文明养成的好平台。政府搭建好创城平台,百姓对城市巨大的荣誉感就能焕发出来。去年,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在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并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的肯定,这个成绩取得的过程和结果都说明了我们党委、政府和广大百姓有着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其三,创城是综合治理的好机制。在创城工作中形成了政府、社会和人民齐动员共参与的良好机制,我们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着眼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加强城市软硬件建设,逐步建立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
二、搞好结合,统筹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我市确立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达标准”的创城目标,建立了“任务交办、跟踪督查、问题通报、限期整改、问责追究”工作机制,形成了创城工作的有效保障。我们要继续坚持好做法、总结好经验,抓好创新与实践。要按照“创城任务分解表”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层层分解,有计划地落实并完成任务。总体上要把握五条原则:一是坚持功能文明和素质文明相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建设要体现宜居、畅通、平安、健康等人文功能,市民素质文明等软环境建设要加强道德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融洽的人际关系,全面提升城市的精气神。二是坚持重大举措和细小环节相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既要解决当前突出的大事,又要多做与群众切身利益攸关的小事,统筹兼顾,全面提升。三是坚持吃透上情与摸清下情相结合。注重选择党委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要坚持从市民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抓起,一点一点推开,一个层面一个层面推进。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创建、评价实效、分享成果。四是坚持城市建设与乡村建设相结合。县级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在城市,难点在农村。要广泛开展好城乡共建,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五是坚持文明创建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遵循创建规律,重建设、重过程、重积累,在抓基础、抓薄弱、抓典型上狠下功夫,持之以恒、细雨润物,积小胜为大胜。
三、落实责任,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 “一点代表全市”的大局意识、“一分决定成败”的责任意识和“一失导致万无”的危机意识。一要落实“一把手”负责的领导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创城作为推进全面工作的重要抓手,摆上突出位置。要在全市各个层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抓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作,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确标准、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建立共创联动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四个管理区和各镇区要守土有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把好关口,确保工作有人过问、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要注重沟通联系,促进矛盾问题的有效解决,确保创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尾巴”。三要健全督导问责机制。要把考核问责作为推进创城工作的指挥棒,将创城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区发展、部门业绩及各级班子、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创城督查组要全面督查,利用督查通报、媒体曝光、会议讲评等方式充分反映问题。要将问题整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落实不力,影响创建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四要建立常态化落实机制。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要与常规工作相结合,不断巩固创建成果。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馈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准和工作准则。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带动社会投入,整合更多资源,筹集更多资金,为广大百姓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抄报:巨先书记、晓皙主任、闻然代市长、安悦主席、淑玲副书记、正民副市长
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各组长
抄送:创城工作各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