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22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我市召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会议
6月24日,市文明委组织召开全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周晓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安悦出席会议。全市各镇区党委书记、宣传委员,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宣传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市长张正民主持。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安悦宣读了《海城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我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工作要求等予以了说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办公室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做了表态发言。
晓皙副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三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诚信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晓皙副书记说,加强诚信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实现海城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条件。是助推创城工作、实现测评大考之年创建目标的重要保证。中央文明办将“诚信建设制度化”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明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诚信建设制度化对我市创城工作尤为重要。一方面,中央高度重视诚信工作,将其作为中央文明办10项工作重点之一列入创城测评体系,测评权重分值较高;另一方面,从以往国家测评的反馈结果看,诚信建设是各城市创城工作的薄弱环节,面对全方位、高标准的诚信建设新要求、新形式,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国家将改变集中测评的形式,测评专家将以游客的身份“微服私访”,随时检查。我们必须脚踏实地,一件事一件事的抓好,一件事一件事的落实,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认真抓好诚信建设工作,保证实现创城总目标。
二、理清工作思路,认真查摆我市诚信建设的问题和不足。
晓皙副书记指出,目前我市诚信建设工作尚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1、制度机制有待完善。我市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中出台的制度办法,尚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特别是在“红黑”名单、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等真正触及信用评价、信用使用、信用惩戒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2、失信惩戒缺少联动。目前我市诚信建设总体上没有形成联动态势,大多数部门只限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监督力度不大。3、信用信息报送滞后。虽然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征信体系,但没有形成本部门、本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机制,信息报送的较少,更新不及时,真正意义上的全市信用信息网络平台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将极大影响我市在测评中的成绩。
三、健全工作机制,保证我市诚信建设工作取得突破进展。
针对全市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晓皙副书记强调,我们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在诚信制度、“红黑”名单和诚信活动上下功夫,推动我市诚信建设工作提档升级。1、健全诚信建设工作责任机制,着力在工作联动上实现突破。要强化责任,明确任务。结合市情实际,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征集、发布、核查、宣传、考评等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建立“红黑榜”发布与奖惩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诚信建设制度体系。要强化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所长,加强协作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要实现用制度来规范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联合开展失信惩戒活动,让 “老赖”为其失信付出代价。要强化落实,跟踪问效。市发改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分解落实各部门工作任务,严把实施步骤,定期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制度尽快建立实施。2、健全诚信信息征集发布机制,着力在互通共享上实现突破。要科学界定信用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海城市政务公开规定》,推动各种政务事项的公开。要健全信息互通征信系统,建立单位与个人信用档案,健全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信用信息网络平台系统建设。要形成信息发布长效机制,注重诚信信息发布的持续性、互动性,形成广播、电视、网络循环发布的高压态势,使守信者得到方便、得到实惠,失信者名誉扫地、受到惩罚。3、健全诚信联合惩戒机制,着力在规范经济社会秩序上实现突破。要建立完善海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建立对纳入黑榜名单个人与单位的惩戒措施。积极探索制定出台全市及各部门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4、健全诚信创建宣传机制,着力在扩大社会影响上实现突破。要加强市民的诚信教育,强化诚信的宣传引导,开展诚信建设主题活动,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晓皙副书记最后强调,我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各单位、各部门要共同努力,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促进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筑牢夯实诚信基础。
抄报:田野书记、宋涛主任、延发市长、英俊主席、晓皙副书记、正民副市长
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各组长
抄送:创城工作各责任单位